缓刑关押期怎么算
杭州钱塘刑事律师
2025-06-09
1.缓刑是有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,没有关押期。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,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生效日,一审判决过上诉、抗诉期限生效,二审判决作出就生效。
2.若犯罪分子判决前被羁押,羁押时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。羁押是关押罪犯,缓刑是有条件不执行刑罚,二者性质不同。如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,考验期从判决确定日起算,之前羁押时间不扣除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,本身无关押期,其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,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,一审判决超上诉、抗诉期限后生效,二审判决作出即生效。
2.犯罪分子判决前先行羁押时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,因为羁押是关押犯罪分子,缓刑是有条件不执行刑罚,二者性质不同。如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,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一年半,之前羁押时间不能扣除。
3.对于司法机关,在处理缓刑案件时要准确把握判决确定之日,严格按照规定计算缓刑考验期,杜绝错误折抵。对于犯罪分子及其家属,应加强法律宣传,使其了解缓刑及考验期计算等相关规定,避免不必要的误解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缓刑本身无关押期,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,判决前先行羁押时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。
法律解析:
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。其考验期限计算起始于判决确定之日,也就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,一审判决超过上诉、抗诉期限后生效,二审判决作出即生效。之所以判决前先行羁押时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,是因为羁押是对犯罪分子的关押,而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,二者性质不同。如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,其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,之前羁押时间不会在缓刑考验期里扣除。若大家在缓刑相关法律问题上还有疑惑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,不存在关押期。其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,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。一审判决超过上诉、抗诉期限后生效,二审判决一经作出便生效。
(2)犯罪分子在判决前被先行羁押,羁押时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。这是因为羁押是对犯罪分子的关押,而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,二者性质有别。比如被判处一定期限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,缓刑考验期按规定计算,之前的羁押时间不会从考验期中扣除。
提醒:
了解缓刑考验期计算和羁押时间不能折抵的规定很重要,不同案情可能存在特殊情况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了解缓刑考验期计算规则。要明确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,一审判决超过上诉、抗诉期限后生效,二审判决作出即生效。
(二)知晓羁押时间与缓刑考验期关系。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,因为羁押和缓刑性质不同。
(三)正确看待实际情况。如被判处缓刑,按规定计算考验期,不因之前羁押而改变考验期时长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,缓刑考验期限,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。
2.若犯罪分子判决前被羁押,羁押时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。羁押是关押罪犯,缓刑是有条件不执行刑罚,二者性质不同。如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,考验期从判决确定日起算,之前羁押时间不扣除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,本身无关押期,其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,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,一审判决超上诉、抗诉期限后生效,二审判决作出即生效。
2.犯罪分子判决前先行羁押时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,因为羁押是关押犯罪分子,缓刑是有条件不执行刑罚,二者性质不同。如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,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一年半,之前羁押时间不能扣除。
3.对于司法机关,在处理缓刑案件时要准确把握判决确定之日,严格按照规定计算缓刑考验期,杜绝错误折抵。对于犯罪分子及其家属,应加强法律宣传,使其了解缓刑及考验期计算等相关规定,避免不必要的误解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缓刑本身无关押期,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,判决前先行羁押时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。
法律解析:
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。其考验期限计算起始于判决确定之日,也就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,一审判决超过上诉、抗诉期限后生效,二审判决作出即生效。之所以判决前先行羁押时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,是因为羁押是对犯罪分子的关押,而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,二者性质不同。如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,其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,之前羁押时间不会在缓刑考验期里扣除。若大家在缓刑相关法律问题上还有疑惑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,不存在关押期。其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,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。一审判决超过上诉、抗诉期限后生效,二审判决一经作出便生效。
(2)犯罪分子在判决前被先行羁押,羁押时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。这是因为羁押是对犯罪分子的关押,而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,二者性质有别。比如被判处一定期限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,缓刑考验期按规定计算,之前的羁押时间不会从考验期中扣除。
提醒:
了解缓刑考验期计算和羁押时间不能折抵的规定很重要,不同案情可能存在特殊情况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了解缓刑考验期计算规则。要明确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,一审判决超过上诉、抗诉期限后生效,二审判决作出即生效。
(二)知晓羁押时间与缓刑考验期关系。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,因为羁押和缓刑性质不同。
(三)正确看待实际情况。如被判处缓刑,按规定计算考验期,不因之前羁押而改变考验期时长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,缓刑考验期限,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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